个体经营在现代也是一个潮流。很多人在创业初期都会选择个体经营。个体经营面临的困难相对于公司或者企业来说难度较小,同时也比较好管理。但是不管经营什么,都会存在各种意外状态导致经营不顺利,就会去注销的事情。那么接下来就和万帮会计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注销的原因。
1、个体户变更经营者;
2、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;
3、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;
4、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。
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;
2、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;
3、及备案登记卡;
4、缴税单据(银行缴税流水单);
5、已核销票及未核销票;
6、成立时的相关章程(若有就要提供);
7、社保相关资料(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)。
按照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,纳税人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以及其他情形,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,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,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。 先注销税务登记:
(1)《税务登记证》正、副本;
(2)清理、核销票,《票领购簿》、票**章(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);
(3)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3份,个体2份);
(4)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(共管户提供,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);
(5)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(6)工商部门注销决定(《营业执照》被吊销者提供);
(7)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(1)有领购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,应先到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票。
(2)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。
(3)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、欠缴税费款的,经职能部门审核后,由税务所(分局、管理科)负责清缴入库。
(4)纳税人涉及跨县(区)地址变更的,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,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。
(5)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(个体的,盖负责人章或签名)